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丰城润田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丰城润田建、构筑物拆除项目(第二次)邀标

第一部分  邀标公告

 

1、招标条件:丰城润田建、构筑物拆除项目(第二次)具备施工条件,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,招标人为丰城润田食品饮料有限公司,现将邀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,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。

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

(1)项目法人:丰城润田食品饮料有限公司

(2)项目地址:丰城市丰城工业园石上村赣江大桥桥头国能丰城电厂内

(3)施工招标范围:包括但不限于水厂厂房、润田茶厂、食堂、丰城茶车间、彩钢板隔断、仓库、钢构棚共计9623㎡的整体拆除、建筑垃圾处理、废旧物品回收、关系协调等

(4)质量等级:按国能丰城发电有限公司验收标准验收合格为准。

 (5)标段划分:一个合同标段。

(6)计划工期:自开工之日25个日历天,拆除须按国能丰城发电有限公司要求计划进行实施;因不可抗力、甲方原因施工工期顺延。

3、投标人资格要求

3.1投标人必须持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(含)以上级资质,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

3.2 本项目投标人应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交纳12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,缴纳保证时备注项目名称,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缴纳保证金投标无效,视为自动放弃投标。

缴纳账户名称:丰城润田食品饮料有限公司

开户行:中国建设银行丰城电厂支行

账号:3600 1250 2200 5000 0012

3.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:

1)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;

2)中标人在中标后十日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,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,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列入招标人投标黑名单;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,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。

3.4 招标人通知中标人中标后,投标人十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,

3.5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十个工作日内,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;中标人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后,招标人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。

4.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

本次招标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,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。

5.招标文件的获取

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,在润田官网(http://www.runtian.com.cn/自行下载招标文件。

6. 投标文件的递交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6.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(投标截止时间,下同)为 2023 5189 30 分,地点:江西润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(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188号淳和大厦7楼)。

6.2逾期送达的、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邮寄至投标地点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

7.联系方式 联 系 人:吴伟  联系电话:0791-88113738-7523  13870895859 

传 真:0791-88113741  厂区联系万经理 19970055842

附件下载:丰城润田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丰城电厂内建筑物拆除项目(第二次).rar